关于重申员工公寓内禁止饲养宠物的公告

2016年02月24日 17:04  

员工公寓是广大同员工活、学习、交流、休息的场所,公寓内饲养宠物,不仅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且在没有经过动物疾病预防措施情况下,宠物携带的多种病菌易通过接触、空气传播给人,危害身体健康。近段时间以来,个别员工违反学校员工公寓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员工寝室内饲养狗、猫、鸟、兔子等宠物,影响了员工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对同学们的安全和健康产生了较大的隐患。为规范员工住宿管理,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学校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和《pg平台员工公寓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现通告如下:

1.严禁在员工寝室内饲养猫、狗、兔、宠物猪、蜥蜴、蛇、仓鼠、鸟等所有动物宠物;  

2.已经饲养宠物的同学,请务必于315 日前将饲养的宠物自行处置

3.员工公寓管理人员和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若发现员工在寝室内饲养宠物,应督促员工立即处置;

4.广大同学要从自身健康出发,不仅不养宠物,而且要监督其他同学不养宠物;

5.315日后,学生工作部将对员工寝室进行专项检查,对在期限内未整改的员工将依据《pg平台员工公寓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pg平台违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将宠物交由保卫处处置;

6.各二级学院应重视员工公寓的安全教育,密切关注员工动态,对于整改期限后仍存在的违纪行为,务必做好教育工作。

    今后,员工公寓禁止饲养宠物将作为常规工作紧抓不懈,专项检查整改后再次出现饲养宠物情况将从严查处,并纳入二级学院员工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举报投诉电话:

员工工作部(处):6353018

员工公寓管理中心:6353288

 

员工工作部(处)

2016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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